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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章 作者的牢骚 (第1/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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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的第一本书是在九年前,房客,这玩意儿有毒,直接给我整破防了。记得当时看房客的时候,必备的是耳机+香烟,谈不上仪式感,而是认为这样能够融入昭阳的世界。(笑)

不过房客这本书我并没看完,即便现在红得发紫,我也依旧没有看完,太虐了,老年人,再加上失败过一次刻骨铭心的感情,心理承受能力更差了,没敢再看。

值得一提的是,看了房客之后,逐渐有了再次提笔的冲动。

大概是十三年前吧,我写了人生中的第一本书,当时的想法很纯粹,只是为了记录自己的初恋的经历,也是写了15万字,在LC写的,不过后面太监了,原因是喜欢的姑娘与自己的兄弟在一起了。

够狗血吧,不过我猜这一定不是特例,很多哥们儿或许也有过这样的的经历,在兄弟与喜欢的姑娘之间,怎么选都是遗憾。

他俩是我一手撮合的,而当时我们仨也经常一起玩,那段时间对我来说,简直是一种折磨。不过好在后来高中毕业了,他俩也在毕业后没多久分手了,而那时候,我才开始庆幸自己没有与她在一起。毕竟现在我与她还是朋友。

扯远了,回到现在这本书来,这本书的行文风格与坦克很像,或许是房客对我影响太深,又或许是从抖音上刷到了房客的结局,让我感到意难平。

这本书里的人物原型,与房客里面的人物原型有些相似,不过人物的走向与故事的结局却大为不同。我希望弥补乐瑶的遗憾,毕竟被坚定选择的感觉,真的很令人着迷。

当然,并不是说其他女主没有坚定选择过昭阳,但我个人认为,乐瑶的感情更加纯粹。

说这些话会不会有侵权的嫌疑?番茄应该不会给我送进小黑屋吧。(笑)

嗯,这本书呢本身也没啥人看,所以就随缘更吧,不知道啥时候能完结,但我还是会写下去。

整本书大概构思了半年,里有很多我喜欢的角色。动笔前朋友曾劝过我很多次,不要用第一人称,也不要写这种贴近生活的小说,前者是剧毒,后者没有市场,可能我生性比较叛逆(笑),最终还是坚持了自己的想法。

结局也不出他所料,直接扑成狗了,不过并不重要,毕竟也没指望过靠写书挣多少钱。

当然,事实上不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写,也一定会扑街,这是个快节奏的时代,连我自己都没耐心看完一本小说,又怎么可能要求别人看完我这种剧情散漫的日常文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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